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抗战时期的政治主张
一九三八年七月
一、目前在中国广大的地域上,正展开着抵抗暴日侵略的伟大民族解放战争。数百万的将士和武装民众置身炮火,视死如归,千万的难民流离道路,无所怨咒,数万万的后方人民,忍受一切痛苦,支持抗战;带割据性的地方政权,一致听命中央政府,共赴国难;历来反对政府的在野党派,均放弃成见,拥护抗战的政府。只诸事实,莫不证明全国上下民族意识的觉醒,与乎争取民族生存的热望,确实达到了空前的阶段。
九一八以来创巨痛深的教训,使全中国人民认识了一个真理,如果不是中国以武力驱逐日本帝国主义者出境,便是日本帝国主义吞并中国。所以中国这次反抗暴日侵略的战争,乃是中华民族争取生存的最后时刻,抗战胜利,中国才是中国人的中国,抗战失败,中国即变为日本的领土。可见抗战期中,抗战的利益,包括一切人民的利益,除极少数甘做亡国奴的汉奸而外,全国上下,不分党派,无间朝野,为民族利益计,为自身及子孙计,都应该牺牲其特殊利益,财产生命,一致团结,共同向战胜暴日的一个目标前进。这一个全国各阶级共同要求的全面抗战,乃是中华民族图存的最后挣扎,也是中华民族复兴的起点。
二、在帝国主义长期侵略下的落后的中国,要抵抗当前穷凶极恶的日本帝国主义者,要战胜它并驱逐它出境,绝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任务。日本帝国主义者在东方是一个强速度发展起来的近代国家,其物质的建设特别是军事方面的力量,无疑的优越于中国;虽然可以深信抗战的最后胜利将属于中国,但最后胜利的获得,并非无条件的和必然的,而必须视中国能否忍受长期痛苦,集中全国物力人力,运用自己的优长,攻击敌人的弱点。如果能做到这些条件,则最后的胜利必可保证,否则中国人民所不甘忍受的亡国惨祸,恐将无法幸免。
日帝国主义者优于中国的是在物质建设和军事实力,而其弱点,主要的是在政治方面。日本军阀所以悍然的对中国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除了想吞并中国以独霸远东市场,并补救其军需工业的资源缺乏和建立对抗英、美、苏的军事根据诸原因外,还企图以进攻中国缓和其国内阶级的矛盾,渡过其因阶级矛盾而发生的政治危机。然而日本向中国进攻所引起的战争,由日本人民方面看来,侵略的和非正义的战争。尽管日本军阀有巧妙的麻醉人民的方法,但是如果在中国遇到顽强的抵抗不能得胜的时候,如果战争旷日持久,引起了日本国内的经济、财政和社会上的恶果的时候,则日本军阀在中国的侵略行为将遇到日本人民强烈的反抗,以至于发生政变,甚至革命,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日本军阀利用欧洲险恶的环境,急于攫取中国,如果中国人民不能任其攫取,反而兵连祸结,消耗实力,则必然要遭到国际间严重的压迫,以至于打破独霸远东的美梦。这些都是日本帝国主义者不可补救的弱点。
中国在物质建设上和军事力量上,当然比不上日本,但是在政治方面的优长,则绝对是日本帝国主义者所不能具备的。中国反抗日本帝国主义者侵略的战争,是神圣的民族解放战争,不惟是全国人民一致的要求,而且还博得了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和广大群众的同情与援助。中国的抗战,将愈战愈勇,内部的团结,亦将俞战愈坚,这是中国的优点。
因此,中国求抗战的胜利,必须发挥其本身的优点,促进政治革新,以集中全国一切的物力人力,充实军事的力量,以雄厚的社会基础,运用进步的战术战略,作长期的抗战,即针对着暴日的弱点进攻,最后的胜利,方可属诸中国。
三、我们必须承认,中国求于战争中发挥其本身的优点,并不如一般人所预期的那样容易,而且因过去政治方针所产生的种种积弊,使中国在革新的途中,会受到不可忽视的阻力。
什么是过去的政治方针?是企图以强制的方式,实现建设和统一的目的。统一和建设,本来是全国人民一致的要求,是全国人民多年渴望实现的目的。但是因为所采取的方针,不是凭借人民和政府的结合,而是一面疑惧人民、防范人民;一面凭借武力的强制,以致民力不伸,内战循环,使国家元气大为斫丧。同时因政治的方针,不在团结民众,致政府脱离民众,官僚主义得了滋蔓的机会。官僚群一占优势,政治上则形成弄权舞弊、贪污残民的现象。
事实证明官僚群在这民族生死关头中并未敛其劣迹。抗战以来,不惟过去贪污陋规未曾革除,而且在募债派捐征兵诸方面,均处处发现新的贪污事实;至于说空话和包而不办的习惯,依然继续保存。凡此种种,使人民感觉:政府要求人民牺牲一切,而政府的许多官吏,则不肯牺牲点滴,甚且不顾民族和民众的利害,而乘机自肥!这种印象深入人民的心目中。当然一方面会引起人民对政府不满,一方面对抗战则内心热烈而行动消极。
这些现象,言之诚足痛心,但这是中国今日的实际状况。一般高唱“抗日高于一切”,咒骂主张实现民主政治以集中使用全国一切物力的人们,便应该睁开眼睛,看看今日的实际情况,可了然其所持之见为如何谬误。
四、我们必须公开的指出,今日中国所遭受的社会危机,其严重性是超过以前任何时期的。自抗战以来,主要的民族工业,如纺织、制丝、面粉、采掘、火柴、卷烟以及其他种种企业,极大部分已被破坏或陷于停闭。主要的农业区域,如产麦、棉、稻等区,也是极大部分被战争摧毁,或正在被战争摧毁之中。国内经济遭受这种空前的大破坏,影响所及,大多数工商业者随之破产,数百万的工人,陷于失业和逃亡之境,战区的农民,经常在战争威胁下不能耕种,致农民和地主同时失其生活的凭借;非战区的农民和地主亦因交通阻塞农产品不能流通和物价高涨,日益感受生活的痛苦。至于数百万前线将士的家属,无人过问,与乎战区难民,流亡离散,茹苦求生,更是有目共睹的情况。万万以上的人民,不分贫富,无间前后方,同居于憔悲呻吟无以为生的苦境中,这种社会上的危机,万不容稍存忽视。但是这种社会危机,乃是任何国家对外战争或革命中所不可避免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法国国内状况,并不优于今日的中国,而革命中的俄国社会险象,较诸今日中国,更是恶劣万分。因此,今日中国的问题,不是对社会危机发生悲观,而是以政治方法,克服危机,打破难关。
同时亦须指出:万万以上憔悴呻吟的人民,今日对政府虽心存不满,但与过去对政府的不满,则有极大的政治意义的差别。过去不满政府情绪的发展,很自然的走上反政府的立场,今日不满政府的情绪,因为政府正在积极抗战的原故,其动机乃是肃清贪污,刷新政治,发挥人民救国的积极精神,达到战胜暴日的目的。我们必须认识这一个差别,才可以理解广大人民对政府虽有不满,而对其本身因战争所受之不可形容的痛苦仍然毫无怨言的态度。
然而人民这种情绪的继续,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政府能正确领导人民,表明政府尊重民权,关怀民生,使人民图存有方,报国有路,则不惟可以消除对政府的不满,且可以集中全国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情绪,形成与暴日势不两立的抗战力量。反之,如果政府对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情绪,熟视无睹,则旷日持久,人民既感身受不可形容的痛苦,复感政府之不尊重民权,不体恤民生,兼受官僚舞弊营私的刺激,其结果,必至离开民族国家的立场,自求生路,小之则普遍的对抗战取消极态度,大之则一部分受暴日及汉奸的利诱,发生相反的作用。
由此可见,在抗战中发挥中国本身优长,集中全国物力人力的问题,其关键全在政府能否真实的顾及全国人民的意志和情绪,有无正确的领导方法,绝非如有些人们所想,仅唱“抗日高于一切”,空呼“拥护领袖”即可解决一切的。
五、抗日战争,正在国家领袖和政府领导下展开着。在第二期作战中,军事上接受第一期失败的教训,确定了运动战持久战的新战略以后,各线军事,已呈较可乐观的新状况。但是在政治上还没有发挥本身的优点,老实说,积弊犹存,还不能发挥本身的优点。这种政治上和军事上不能配合的情况,确是抗战前途的重大危机。
这一个实际的政治问题,非命令式所能解决,更非抹煞实际而空喊“抗日高于一切”,“人民应当牺牲一切”所能得到结果的。问题的症结,不是空言人民“应当”牺牲一切,而是如何得到人民“情愿”牺牲一切,不然,即无以解释目前全国人民一面渴望抗战胜利,一面不积极拥护抗战政府的矛盾现象。
我们必须认识:人民是有固定的意识和政治鉴别力的;人民可以被压迫,但决不受官僚们的欺骗或玩弄。在抗日期中,人民绝对地承认政府的权力应当强化,但同样地否认应该有官僚群压迫和剥削人民的权力;人民绝对地承认应该将全国一切的物力人力交给国家,但必须用之于抗战,而不能供一般官僚们的靡费;人民认定抗日救国是人民的义务,但同时认定过问政治是人民的权力;人民利益,即民族利益的实际内容,人民利益和民族利益不惟不应当两相对立,而且应当完全一致,人民可以为民族利益牺牲一切,因为这是有代价的,牺牲现在的利益,是可以换取将来的以至子子孙孙的利益的;但是不能为官僚群的利益牺牲;因为这是一去不返,毫无代价的。
人民对政府的态度,是一面烛照政治的宝镜,由人民对政府满意或不满意的态度,即可照见政治的真相。为什么人民一面尊崇国家抗战的领袖,渴望抗战胜利,而一面却不积极的拥护抗战?人民知道“应该”积极的拥护抗战,但是他们不“情愿”将他们仅有的财力送往官僚群的私囊,所以现实广大的人民,莫不陷于苦闷与惶惑中,而要求政治的大改革,以期政府与人民精诚团结,达到战胜暴日的目的。
因此,目前第一等的重要任务,乃是政治上的大改革。只有彻底的改革政治,方能消除现时人民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方能使人民“情愿”为国家牺牲一切,而全国一切的物力人力,方能集中使用,政治上方能配合军事上的新战略;把握抗战胜利的前途。
六、改革政治的内容,绝非过去政治方针加以局部的修改,而是整个的扫除官僚主义的毒害,切实实现民主政治。
惟有实现民主政治,使人民有过问政治的权利,政治能保障人民,人民的代表能直接处理国事,才能做到:第一、新的政治制度的确立,指示人民行动的方针,并统一人民的意志;第二、事实证明了政府是保卫民族和人民利益的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将积极拥护政府,强化政府,以完成国家进一步的政治和军事统一;第三、人民将“情愿”交出所有的物力人力,以充实抗战的军事力量,达到战胜暴日的目的;第四、政府的施政方针,得到了广大的忠实的执行者;第五、可以根绝贪污,肃清官僚主义,至于消除了人民过去对政府不满的情绪,增加了政府的信用等等,更是无庸赘言的。
人民有了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武装诸自由,即可以发挥其自发的救国能力。不仅可以在宣传方面收到增强人民的民族意识,提高人民政治文化水准的效果;而在组织方面,更可以使几万万散沙似的人民,按照其职业、信仰、共同利益等等组织起来,产生行动,发挥力量。政府就可以运用人民组织的力量来解决:(一)征兵和服役问题;(二)集中物力的问题;(三)辅助前方军队,扰乱敌人后方;(四)组织已失地区中的人民,并领导其作抗敌运动;(五)维护社会秩序,肃清汉奸;(六)实现政府战时生产计划,推行战时教育;(七)与日本国内及其属地的革命民众组织上发生密切联络,进行对敌宣传工作,并与国际上同情于中国的民众组织,共同携手,扩大宣传,取得国际上更多的同情和援助,以孤立敌人。这些迫切的基本的抗战工作,都只有透过人民组织的力量才能顺利进行的。
七、实现民主政治,首先必须树立民意机关,使人民有参政的机会。这不但符合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的原则,而且还切合孙中山先生十四年北上时以及遗嘱中的召集国民会议的主张。在目前因失地过广,交通梗塞,实行普选制颇多困难,因时制宜,过渡性质的民意机关的产生,可由各民众团体、职业团体、抗日党派、抗日军队、各地方,以及海外侨胞各按一定的比例推选代表,组成“全民救国代表大会”。代表的人数,可由政府规定,但代表的产生,则必须由各党派、各团体、各军队、各地方、各侨胞自己推选,使其相当地符合民主精神。过去的指派和圈定的方法,不能应用,关于地方代表,尤应从新推选足以代表地方政府及人民的政治意见的分子。前年所选之国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因选举中缺点过多,给予人民的印象太劣,不能以之充任。
因为全民救国代表大会的任务,虽然不比颁布宪法,选举政府,但仍然是一个以特殊形态出现的权力机关,其职权至少须包括下举诸端:
(一)制定并颁布战时“国民公约”,以为全国人民、团体、党派和政府共同遵守行动纲领。
(二)决定宣战媾和的大计。
(三)决定国内一切大政方针,如经济政策,外交政策,财政政策,社会政策等等,交政府执行。
(四)监督行政,并得修改各级政府机构之不适合抗战要求的部分。
(五)通过预算决算。
(六)检举贪污。
我们必须认识:这一过渡时期的民意机关仍然是不健全的,不仅因为它没有经过普选,而且因为民众团体和职业团体,在过去没有组织的自由,包括的群众太少,所以经过相当的时期,民众组织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上,这民意机关还应该再通过普选方法,以充实其内容,使之臻于完善。
八、实现民主政治,必须绝对保障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武装诸自由。
在抗战时期,全国普遍地陷于军事状况之下,人民的自由当然要受相当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的原则,不能超过抗日利益以外。换言之,不能为了偏袒一部分人的特殊利益,甚至于偏袒官僚群的利益,而限制广大人民的自由。
具体的说,言论和出版,只要其不反对团结抗日,不反对政府,对其商榷团结的方法,讨论政策的当否,甚至于批评政府某一政策或处理某一问题的态度,都不能加以干涉。至于思想,学术以及信仰的研究,更须完全尊重人民的自由。
集会和结社的自由,除汉奸的活动,必须根绝;武装的组织,必须服从统一的有计划的指挥而外,不能加以不合理的限制。例如工人农民的组织活动,不能限制其纯作抗战的工作,而不许其提到自身生存权利的保障与生活条件改善的问题。例如说工农在尽力于抗战以外,还要为自身的利益活动,即是阶级斗争,抗战期内不许有阶级斗争,就不许工农提出自身生活改善的问题。这只是一种武断,从政治意义上,这种武断的结果,只是保障资本家地主向工农的进攻,正是从资本家地主的立场上来发动阶级斗争。在抗战初期全国总动员的原则,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不分贫富,和衷共济。工农力量的来源,是在能生活,有钱的分一部分钱去改善工农生活,或减少对工农的剥削以保障其生活,正是为国家培养抗战力量,为民族留一线生机。可见允许工农提出生存权力的保障和生活条件改善的问题,并非奖励阶级斗争。因此,政府只能对工农要求的方式上加以指导,而不能禁止他们为自身也就是为民族的正当要求。
在民主自由统一抗战的原则下,全国各在野的党派应公开的合法存在。各党派的存在和发展,只要不破坏统一抗战,政府便不应加以干涉或限制。各党派与政府党同为民族的解放事业而努力,正是救国建国的最高表现。这中间如果还有疑虑和隔阂,便是宗派观念在那里作祟,我们不但应当共同反省,而且还应当建立友谊的批评。以消除疑虑打破隔阂。
至于指导民众组织和训练民众,只能依照政治原则去指导和训练,使民众接受这种政治的指导和军事的训练,决不能越俎代庖去包办,以侵犯人民的自由,更不能包而不办,根本剥夺人民的自由。
九、实现民主政治,必须取消现行的保甲制度。保甲制度,乃是封建制度的残余。其所起的作用,是束缚民众,分散民众;与民主政治,正处于反对地位。而现时全国的保甲长几乎大半是无职业的半堕落的不良分子充数;仰土豪劣绅的鼻息,压迫和榨取贫苦民众的事实,触目皆是,这种制度,必须根本取消,决无改良的余地。
在另一方面,日本帝国主义者现在和将来必通过丧心病狂的汉奸去利用保甲制度,以分散民众,消解抗日力量,便利日寇统治。因此,我们求团结失地中的民众,共同驱逐日帝国主义者出境,在失地中的工作,更必须从否定保甲制度组织民众自卫机构开始,这是目前一个急迫的政治任务。
战时乡村的机构,应该以乡村自卫会的组织,来代替保甲制度。乡村自卫会为乡村政权,在政府领导之下,负训练民众,指导民众团体,管理乡村武装组织,供给兵伕,救济难民贫民和出征将士的家属,肃清汉奸,增加生产,推行战时教育等责任。
乡村自卫会的产生,由乡民大会直接选举,受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其经费则按地租和财产的数额累进抽派。因为在战时,须负救济难民贫民和出征将士家属,以及推行战时乡村教育种种责任,所需经费,为数巨大,政府可采用发行公债的方式,以补偿地主和富户的损失。
乡村自卫会的成立,不仅有利于抗战,且奠定了地方自治的基础。
十、争取抗战的胜利,一面固在实现民主政治,以发挥现有的力量,同时必须尽力之能及,注重民生,培养新生力量,以作持久抗战的保障。
本来常年在贫苦中的中国工农劳苦大众,现在更遭受日本强盗对中国空前的大破坏,生活上更陷于不堪言状的苦况。目前求抗战胜利,求广大人民一心一德共赴国难,则对于全国的工农劳苦群众生活的改善,决不容忽视。
改善人民生活,必须严惩贪污,废除苛捐杂税,禁绝摊派捐款中的舞弊肥私,禁止高利贷,禁止奸商居奇高抬物价,救济失业,实行减租,优待出征军人家属,提高士兵生活待遇,救济难民,保育战区儿童,优待中小学教师与下级职员,广设农民银行与合作社,实行无抵押贷款等等。
以上种种只要政府有决心,并不难实现;而实现这些措施的结果,必可使人民从实际的利益上认识民族和国家,增强其民族意识;同时使人民生活得到相当的改善,更有可能使用其余力从事前后方的抗战和生产,以增加抗战中新的持久的力量。
十一、在抗战中,一面固须集中一切物力,用之于抗战,而同时又必须继续增加物力,以支持长期的抗战,这便是怎样解决战时经济的问题。
目前国民经济,不论工农商业,已被日本强盗破坏大半,这是在战争中必然的无可避免的结果,当前的任务,一面是以武力阻止或减少日本强盗的继续破坏,一面是集中力量,从事于军需及民用的各部门的生产。
我们认为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战争状态下,实行计划经济,从事大规模的工业建设,是限于财力,难于实现的一件事业。与其空有大而无当的计划,到不如切切实实地定出一个立即可以执行的计划,以求其实现。
我们认为政府目前所应该努力的,暂只限于军需工业,和有关于军需各企业的建设,及有关军用矿产的开发,并且应该视事业的轻重和政府的财力,以确定分期实现的计划。至于民有的小规模的有关军需的企业,政府应该奖励并助成其发展。
民用企业,不论其为机器制造,或手工工厂业,或家庭手工业,则均只能由政府鼓励人民,华侨,及全国金融界共同投资,促其自由发展。
关于农业,政府应该有一个较具体的增加生产的计划;同时必须改善农民的生活,以提高农民生活的能力。增加农业生产的计划,一面指导乡村自卫会去切实执行,一面则应指导广大的难民群,实行垦殖。
我们必须指出:增加战时的生产,是有先决条件的,这先决的条件,就是以政府的力量,扫除障碍经济发展的一切因素;因此还必须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主要前提。具体的说:政府应该以最大的努力,从实际上去扶助工农业的发展,即政府必须一面绝对禁止地方政府擅抽变相的厘税,严格限制各地方政府巧立名目抽派捐税附加税等等,并切实整顿税收机关,剔除积弊;一面整顿交通,发展水利,巩固币值,安定金融,限制外汇,统治银行事业,以实际造成增加战时生产的消极的和积极的必要条件。如果政府不从这些先决条件方面去努力,则所谓努力增加战时生产,结果必成一句空话。
十二、抗战时期,国家财政,因工农商业的大破坏,重要通商口岸,经济中心和中北两部沿海区域的丧失,占政府税收最大部分的关税,盐税和统税,突然减少;同时因战时支出的增大,在财政上陷于极度困难中,这是可想象而知。
怎样打破战时财政的头关,战时财政的政策,与平时不同,我们认为政府应该以最大的决心,执行以下各种政策:
第一,以累进税制征收财产税、遗产税、所得税;第二,征收超额赢利税;第三,继续发行救国公债;第四,停止支付内债本息;第五,向友邦交涉缓付外债本息;第六,在不丧失主权的原则下,大规模举借外债;第七,向海外举行募捐;第八,否认敌人的债务,没收敌人在中国的财产,没收汉奸的财产,没收贪官污吏的财产;第九,调查中国人民在外国与本国银行的存款,奖励其提出借给政府或购买公债;第十,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严格剔除中饱。
筹集战时财政的大原则,是有钱的出钱,这原则是绝对正确的,上举各点,就是实现这原则的具体办法,政府应该忠实于自己所提出的原则,切实执行上述政策,以打破战时财政的难关。
十三、保障抗日胜利,不惟要求一切物力人力的集中,同时必须要求人民精神方面的集中,因为精神方面的集中,乃是加速物力人力集中有效方法。因此,战时教育的重要性,并不下于其他重要事业。
过去教育,几专为少数特权阶级和富豪子弟而设,广大的劳苦群众,简直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此其一;其次,现时各学校的课程和学制的订定,不是依照中国社会实际状况的需要而订的,完全是由于仿效欧美或日本,因此不合于中国社会实际的需要;其三,教材的内容,除极少数外,大都是抽象的理论,与实际不发生任何联系,使学生一由学校走进社会时,即觉所学无所用。因此,可以断定过去的教育完全破产。
战时所需的教育,在总的精神方面,应该是加强民族意识,发扬民主精神,和提高科学的生产技能,在这三大要素之下,训练青年,使青年真正成为民族国家的柱石,不能强迫青年服从党派的利益,更不允许依传统守旧的教育,欺骗青年,麻醉青年,使青年丧失人生远大的理想,走入固步自封的绝境。
在实际方面,首先必须使教育大众化。学龄儿童,须一律免费的义务教育,国立省立县的中学大学,应尽量的免费或减低学费;私立中学大学,应规定其学费最高额。此外必须尽力推广社会教育生产教育,使广大的劳苦群众,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政府应该进行大规模的识字运动;应该号召并实际帮助文化份子,教育人员,以及失学或无业青年到城市和乡村的下层群众中去,担负教育工作;应该奖励各种补习学校,识字班,读报班等等。
其次,必须使学制,课目和教材实际化。现行的学制和课目不适用的,应重新订定;学程应尽可能的缩短;课目宜大加改变,取消不迫切需要的课目,增加急须的于抗战有用的课目。至于教材内容,尤须彻底修改,务求将理论和实际密切联系起来,这应该由政府延揽多数的专家,给以较优裕的条件,使其能尽力研讨,完成此关系抗战前途和树人大的任务。
最后必须继续并扩大全国人民的军事训练;在军事训练中,对于现时到处都可以发现的鞭打受训者的野蛮行为,应绝对禁止,而对于担负训练的军事教官,尤应给以适当的政治训练。
因抗战中前后方工作的需要,须继续并扩大各地的训练班,军事政治学校,及收成千整万的失业的知识分子,培养其成为积极的抗战中的工作人员。但是这些学校和训练班必须统一,必须受政府一定机关的指导,尤须统一训练的内容。这是训练抗战中工作人材的教育机关,不是反省院,更不是树立党派势力的地盘。
抗战中,必须提高科学的研究,特别须着重于抗战有关的各种科学的研究,这些专门科学的研究,应该集中力量,不使浪费。政府应该增拨经费,于比较安全的地带,成立大规模的科学研究院;同时须将各大学的理工科及此种专门学校全部并入研究院,由研究院统筹办理。
十四、中国的民族主义的内容,对外是求中华民族的解放,对内是求国内各民族的一律平等。我们认为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任务尚未彻底完成;而日本帝国主义者并正在利用此弱点,侈言民族自决,企图分裂各民族的团结,因此,目前对国内各民族的问题,必须尽一切的可能,吸收少数民族的人民参加政治,并使他们的代表进到民意机关和政府机关,同时必须尽力扶助其本民族的大众教育和文化经济的发展,至于尊重各民族宗教信仰的自由,更是绝对必要的原则。
十五、须尊重海外侨胞的政治权利。海外侨胞的爱护祖国,在过去与现在,都是有事实证明的,而在抗战中所需求于侨胞援助者正多,我们认为此后侨务工作人员,应有半数由侨胞自己选举,至于民意机关中的代表,尤必须由侨胞自由选定。
以上是内政方面,至于外交,则第一:必须断绝与日本的一切外交,经济,债务种种关系;第二:联合同情于中国的国家和民族;第三:联合弱小民族和日本国内受压迫的群众,共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第四:扩大国际宣传,展开国民外交,以取得各国民众对中国的同情和援助。
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是中国大革命流产后产生的。当时我们全体同志,痛心大革命的失败,预见民族灭亡大祸的到来,因而不顾一切困苦,继续为大革命遗留未竟的反帝国主义和土地革命两大任务而奋斗,图与全国工农劳苦大众,努力完成中国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并促进中国走上社会主义的前途。随后因为暴日的进攻,又补充了反帝国主义须首先联合全国各党派各阶级集中力量对日抗战的主张。数年以来,我们全体同志曾为这种主张作不断的努力,以求其实现。现在抗日战争,已经在政府领导之下,全面铺开,民族存亡,系此一举,我们为忠实我们历来的主张,必须竭尽能力,效忠于抗日的神圣的民族的解放战争;同时必须争求上列战时政治主张的实现,以保障抗战胜利的前途,达到民族独立自由平等的目的。
(原载《抗战行动》第六期,一九三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