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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说丨张丽丽:关于建立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基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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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说丨张丽丽:关于建立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基金的建议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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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随着卫生条件的改善,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但是,近年来部分孕产妇因为产科合并症、并发症等病情变化,需要住院治疗甚至病危抢救,产生的医疗费用给孕产妇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一些新生儿出生后,病情危急,也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一些家庭难以承受,因此,建议,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基金,为低收入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提供必要救助,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一、现状
随着二胎、三孩政策放开,高龄孕妇、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及妊娠合并症等高危因素增加,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有增加趋势,急救处理难度大,抢救费用高,严重威胁到母婴安全。一些普通家庭,尤其困难家庭无法承受,而医疗机构也没有相应资金给予帮助,因此有的选择放弃治疗,从而可能导致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
二、建议
1.建立专项救治基金。危重孕产妇救助专项基金的建立,能够为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资金来源主要通过财政拨款,社会募捐等,由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制定相应救助标准,实行专款专用,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救治保障。
2.建立保障机制。危重孕产妇救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民政、妇联、卫生、社会保障、红十字会等政府和社会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因此,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可由有关部门主导,成立由财政、妇联、卫健、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基金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孕产妇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设立孕产妇救助资金专户,指定机构,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医疗做好孕产妇的救治工作,保证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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