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 一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 一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作为民主党派机关的省级组织,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委员会在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领和中共辽宁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从事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党员产生主要界别是医药卫生兼顾部分人口资源、环境、法律等少数领域成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部、服务部五个处室。
第二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6.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6.2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2.5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搬迁经费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8.25万元,增长9.6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民主党派省级组织换届代表大会经费;二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支出总计41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8.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27万元。
2.项目支出1
13.26万元,主要包括省农工党业务费和民主党派省级组织换届代表大会经费两项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4.64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民主党派省级组织换届代表大会经费;二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6.66万元
主要是农工党业务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费、在职、离退工资等原因形成的结转。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4.15万元,增长107.26%,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结转;二是在职、离退人员工资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4万元,项目支出113.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64.14%。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3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30.0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016年度省直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奖励资金支出和未休假补偿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万元,主要是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搬迁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搬迁经费为上年结转指标。
(3)参政议政106.06万元,主要是省农工党业务费和省级组织换届代表大会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民主党派省级组织换届代表大会经费4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35万元,主要是离退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0.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转社保发放工资。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追加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5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1.2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省直干诊、离休干部医药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补助0.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4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2.4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
积金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 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2017年未发生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15人,0.25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2016年、2017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和维修维护费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4.95万元,增加101.13%,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调增,增加4.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7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省农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7万元,比上年减少5.63万元,降低7.1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省农工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农工党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 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
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6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 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 00分。
(五)上述公开表格个别为空表的原因是因为我部门2017年决算未发生相关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32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xls